| 李在熔 | 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/據韓聯社報道,當地時間18日下午,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熔“親信幹政”案二審重審宣判,判處其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,李在熔當庭被捕。此前檢方要求法院判處9年。李在熔現年52歲,是三星電子副會長、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。 根據檢方指控,2017年2月,李在熔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和崔順實行賄,以助其繼承經營權,行賄金額高達298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1.75億元)。 一審法院認定李在熔的部分行賄罪成立,並判處有期徒刑5年,二審法院則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、緩刑4年的判決。李在熔當庭獲釋。2019年8月,韓國最高法院在終審判決中,撤銷二審法院對李在熔和其他涉案人朴槿惠、崔順實所作的判決,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。 (來源:海外網) |